学写律诗姊妹篇之二《语词浅释》
这里说的语指诗作中的术语;词指诗作中的名词。所谓诗住要指今体律诗。但愿这‘浅释’对爱好律诗的朋友有参考作用。不当之处,恳请指正。
诗:
主要分古、今体。仿律或自由体在外。
古体诗继承汉魏六朝诗体。有五古(五字句)、七古(七字句)、杂言诗(3-9字句)。杂言诗字数不限;押韵较宽。
今体诗,唐代新兴诗体。字数、声调、押韵、对仗都有限制且严,有律诗、绝句;另有排律12句或更多。
韵:
今体诗用《平水韵》,且一韵到底。
因《平水韵》依据《唐韵》邻近韵合併用的,故唐人用韵实际是《平水韵》。
近人作诗也有用十四韵即《中华新韵》的;但用新韵也必须按普通话用‘新声’。
押韵:同韵母的字在相同的位置上重复出现。如偶句句尾, 又称韵脚 。
起韵:第一个韵脚出现处。如首句起韵。
韵的划分:按该韵部字数的多少。宽韵、包含字数很多;如东、 真
阳;中韵:包含字数较多,如齐、元、歌:窄韵:包 含
。字数较少,如文、青、删;险韵:包含字数极少: 如
江佳、咸。
和韵、限韵
以他人的诗韵作诗和他人的诗,如同后唱歌的用先唱的韵这里分为:1
依韵:用原韵而不用原字;2、次韵:用原韵原字且次序相同:3、用
用原韵原字,韵脚字次序不同。
数人一起作诗,限定用一个韵。分1、限韵不限字;2、皆限。
叠韵:
以自己第一首诗的韵作第二首;作第三首称‘再叠’。
平仄:
按《康熙字典》将字分为平、上、去、入四声;除“平”外,其它三声皆为仄”。
普通话无“入”声,分归阴、阳平。
“对”:
指平仄声相对。如平平平仄仄‘对’仄仄仄平平。
“粘”:
指平仄声相粘。如平平仄仄平‘粘’平平仄仄平。
因前人有“一、三、五不论,二、四、六分明”之说,故‘粘’对二、四字位是不可或缺的。
失队、失粘:
指平仄上不符合‘联内平仄相对,联间平仄相同’的要求。
拗对、拗粘:
对失粘、对的一种在语气上相对较轻的说法。因为盛唐以前对粘对并不特别看重。(见王力《汉语诗律学》)。
对仗:
指字义。如两个黄鹂鸣翠柳,一行白鹭上青天。
词性要求:名对名;动对动;形对形;副对副等等。
要求“颔、颈”2联有对仗。
押韵位置:
奇句除起句可不押外;凡偶句均须押韵,且须同一韵部。
起句从宽,可押邻韵。
孤‘平’:
平声割裂被‘孤立’。如仄平仄仄平。
孤平‘救’:
本句或下句救。如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中的“烧”和“吹”。
拗:
应平而用‘仄’或相反均称“拗”。
拗“救”:
同孤平‘救’。
三平尾:
即仄仄平平平。为诗家所忌,宜调正,3或5字位
三仄尾:
即平平仄仄仄。同上调法。
风、雅、颂
国风即民歌;雅:乐歌喜庆唱的;颂:祭歌,哀乐。
犯复
同一联中出现同一字。但也有连接用的。
合掌
对仗两联所用词性结构相同。
正格、变格和例外
正格 1平仄替换严守;
2、律诗中颔、颈两联对仗;
3、严依《平水韵》。
变格:1、可拗救;
2、可用1--3个对仗;
3、起句可借韵。
例外 1、平仄可依古体(2、4字位同声);
2、彻首尾对仗;
3、用通韵(实为落韵)。
另有以首句仄收为正格(仄起仄收为正1,平起仄收为正2)
首句平收为偏格(仄起平收为偏1,平起平收为偏2)鄙意欠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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